盧金增 曹陽 李婷
曾幾何時,李某是北京某商場GUCCI、LV專柜的高級VIP會員,購買奢侈品包一擲千金,擁有專門的銷售員,享受清場服務。誰能想到,她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子,利用虛假人設,以虛構的項目投資為幌子多次實施詐騙,截至案發(fā),李某共騙取他人720萬余元。
2024年9月,經(jīng)山東省泗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5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損失。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目前判決已生效。
“豪門千金”的“勵志人生”
生意場上一度流傳著李某的很多傳說,其中最常被提及的,是她出身豪門卻不屑于繼承家族產(chǎn)業(yè),獨自“南下”白手起家,一路干成投資公司總裁,平日里出手闊綽,安排飯局請客一次就要消費三四萬元。
“北京軍地有兩處住宅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軍轉民對外招標?!?016年7月的一個飯局上,李某趁著客人們酒意正濃,假裝不經(jīng)意間傳遞出內部消息。在山東泗水經(jīng)營物業(yè)管理的老宋精準捕捉到了這個信息,表示自己對該項目感興趣。
隔天,李某帶著老宋夫婦到小區(qū)參觀。其間,李某的電話響個不停。李某還故作神秘地對二人說:“因為涉及軍方,要先交200萬元前期費用,后續(xù)我去協(xié)調承包手續(xù)。”老宋一聽要先交錢,當場回絕了李某。
三個月后,李某與老宋的退伍戰(zhàn)友老王到泗水游玩,又組了一場酒局。席間,老王對李某贊譽有加。觥籌交錯之際,李某又透露,“此前接管兩小區(qū)物業(yè)的人正在找下家”,說完后便佯裝酒醉對老宋的詢問置若罔聞。
轉眼就到了年底,李某突然聯(lián)系老宋:“接管小區(qū)的著急了,現(xiàn)在不用交前期費用就行?!边@一次,有了老戰(zhàn)友的信用背書,老宋夫婦迅速與李某達成共識。此后一年內,李某以部隊要求承包方交納費用才能進駐小區(qū)為由,先后以保證金、承包費、公證費等為名,讓老宋夫婦累計轉給她430余萬元。
雖然老宋夫婦也起過疑心,但李某稱軍方程序復雜要有耐心,否則錢就“打了水漂”。為了安撫他們,李某還把自己考察好的濟南地鐵地面大理石鋪裝項目轉包給二人作為補償。但他們已囊中羞澀,因為李某說“肥水不流外人田”,便把這樁“好生意”推薦給做石材生意的外甥小楊。
2018年4月,小楊到濟南實地考察項目時,李某曾囑咐他:“項目是我通過暗箱操作得來的,不要和軌道公司聯(lián)系……”考察結束后,小楊與李某簽了合同,并給其轉了60萬元保證金。此后的三個月,李某以爭取到與該工程相關的各類項目為由,讓小楊轉賬保證金、稅款、掛靠費等費用。截至年底,小楊已累計支付給李某290余萬元。
2019年10月,小楊看到濟南地鐵竣工的新聞時,才意識到不對勁,撥通李某電話后卻又被其回復噎住了,“我有軍方背景,想退出得雙倍退還費用?!?/p>
此后,李某突然失聯(lián)了。出于各種考慮,小楊和老宋夫婦并沒有報警。
剛出監(jiān)獄又進了看守所
原來,李某因另外一起詐騙行為被外地公安機關抓獲,并于2020年4月被外地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這中間,小楊和老宋夫婦了解到李某入獄的消息,才向警方報案。
2023年8月13日,李某的刑罰執(zhí)行完畢,泗水民警一早就趕到當?shù)乇O(jiān)獄。就這樣,剛被釋放的李某再次坐上警車被押解到看守所。同年9月,該案被移送至泗水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李某講述了自己的故事。她出生于濟南,在濟南有份穩(wěn)定的公職,本來生活安定舒適,但由于工作中時常與一些開發(fā)商、建筑商接觸,一來二去,她的心態(tài)發(fā)生了變化,很想出去闖蕩一番。于是,不顧父母反對,時年38歲的李某辭去公職,到南方成立了自己的拆遷公司。
但因為沒有經(jīng)商經(jīng)驗,李某只風光了一時,隨后處處碰壁,日子異常艱難,帶出去的錢很快就見底了,她認為自己沒有退路,只能放手一搏。借助以前的公職身份和熟悉建筑項目流程的優(yōu)勢,李某動動嘴皮子,就收到了一筆項目投資款。輕易得手后,李某的詐騙款逐漸地從幾萬元變到十幾萬元。
面對檢察官,李某承認了自己已被判決的詐騙事實,但對老宋夫婦和小楊被騙的事“想不起來了”,并強調“我是投資失敗,不是騙”。
對此,檢察官調取了假項目的真實信息,并結合真正承包方的負責人證言,印證真實的承包關系早在她與三人結識前就已締結。李某見謊言被戳破,只能供認犯罪事實。
用贓款購買大量奢侈品
然而,對于詐騙款的去向,李某始終閉口不言。
“李某在北京沒有購置房產(chǎn),其名下銀行賬戶交易流水以及空殼公司的資金流水,均沒查到大額進出項。”在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對此案召開的會商會議上,檢察官助理介紹道。
這個問題最終從被害人處找到了突破口。詢問被害人時,檢察官注意到一個細節(jié),李某每次出門都背不同的名牌包,且包不離肩。檢察官警覺起來,逐漸將“錢在哪里”的問題變成“包在哪里”。公安機關迅速鎖定了李某長期居住的一個高檔酒店,恰好位于一處高檔商場附近。
在這所高檔酒店的房間里,李某的奢侈品包、高定禮服、高跟鞋、貴重首飾等各類物品價值500余萬元。
經(jīng)查,上述高檔商場內奢侈品專柜的銷售員幾乎都認識李某,其中一個專屬銷售員向警方提供了李某購包時常用的郵寄地址。民警順著找過去,竟然是李某在濟南的舅舅家。在李某舅舅家的一個房間里,有一面墻都是奢侈品包,按照式樣分類擺放,整整齊齊。
審訊室里,當檢察官出示搜查扣押的包、衣飾等物品的照片時,李某瞬間情緒崩潰,向檢察官承認了瞞著親人私下購買奢侈品的情況。
2024年9月,一審宣判后,李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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