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不法分子以辦理無抵押貸款為由,使用他人銀行卡轉移網(wǎng)絡電信詐騙所得。沒承想,竟有人在發(fā)現(xiàn)貸款來源有問題后,瞄準對方不敢聲張的弱點實施敲詐,截和詐騙款,上演“黑吃黑”,最終難逃法網(wǎng)。經北京市豐臺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4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嫌疑人被另案處理。
今年2月24日,家住豐臺區(qū)的楊阿姨撥通了報警電話,稱自己被詐騙了。本以為張阿姨被騙錢款在詐騙犯手里,但令人沒想到的是,錢款竟然在不同人的銀行卡里繞了一大圈。
張某和女友李某是一對情侶,二人沒有固定工作,為維持高消費四處貸款。但由于征信問題,二人已經無法通過正規(guī)途徑貸款。
今年1月,張某在朋友圈看到一條“無需抵押、無需征信、當天放款”的貸款廣告,急需用錢的張某與李某隨即與對方聯(lián)系。對方告訴二人,想貸款必須先“包裝”。所謂“包裝”,就是放貸人先將一筆錢款打入張某與李某提供的銀行卡,再由二人取現(xiàn),營造出二人銀行流水大、有還款能力的假象。張某與李某表示同意,并來到了對方指定的地點。
此前,放貸人要求辦貸款只能由供卡人李某單獨前來,男士不能陪同。李某到達指定地點后,發(fā)現(xiàn)放貸人將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對于姓名等基本個人信息更是諱莫如深。放貸人還一再要求到無人、無監(jiān)控的小巷中用李某的手機轉賬,李某心存疑慮未敢前往。放貸人隨即以李某不配合為由拒絕為其辦理貸款,并迅速離開現(xiàn)場。事后,放貸人表示,因為李某不配合,這次未能成功辦理貸款,但還可以再為其提供一次機會,張某與李某表示同意。
但是,放貸人的種種異常表現(xiàn)讓張某認定錢款來源“不干凈”。他提議,由李某提供銀行卡用于收款,錢款到賬后,張某再假裝報警嚇唬對方,若對方跑路,那錢款便可據(jù)為己有。
第二天李某到達指定地點后,放貸人將20萬余元匯入李某的銀行卡,并緊隨李某前往銀行取現(xiàn)。在去往銀行的路上,張某突然出現(xiàn),恐嚇放貸人說自己要報警。放貸人聽聞此言,轉身就跑。張某又拍攝了一張派出所的照片發(fā)給放貸人,告訴其“想要拿回錢,就到派出所來”,放貸人隨后將二人拉黑。二人遂將錢款取出,用于張某賭博和兩人日常開銷。
實際上,轉入李某卡中的20萬余元就是楊阿姨被詐騙的錢款。楊阿姨報案后,公安機關通過查詢銀行流水,將張某、李某抓獲。隨后,公安機關以二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移送豐臺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經審查認為,本案中,張某、李某先是幫助電信網(wǎng)絡詐騙人轉移詐騙款到李某的賬戶,隨后又實施敲詐勒索行為,導致電信網(wǎng)絡詐騙人基于恐懼心理放棄了錢款。二人的供卡行為、幫助轉移資金行為構成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正是這兩個行為為后續(xù)的敲詐勒索行為提供了條件,綜合全案案情,應認定二人構成敲詐勒索罪。
與此同時,辦案檢察官通過引導偵查,會同公安機關將張某、李某二人用贓款購買的金飾、服裝等物品予以扣押,并通過自行補充偵查,查詢并凍結二人名下所有財產。在檢察機關的釋法說理下,二人認罪認罰,并自愿退贓退賠。
今年6月,豐臺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張某、李某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