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廣西高院12月28日下午消息: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受賄一案。
原深圳市長陳如桂受審(圖片來源:廣西高院 )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陳如桂利用擔任廣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yè)經(jīng)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友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陳如桂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陳如桂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陳如桂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原深圳市長陳如桂受審(圖片來源:廣西高院 )
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官方簡歷顯示,陳如桂現(xiàn)年61歲(1962年9月出生),漢族,廣東廉江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1989年從中南工業(yè)大學獲得碩士學位后,陳如桂在廣東工作了33年,歷任廣州市建筑科學研究所測試技術研究室主任、副所長,廣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廣州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黨委副書記,廣州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工委書記等職。
2007年3月,陳如桂調(diào)任廣州市政府秘書長,并于2010年6月躋身廣州市委常委;2011年12月,他擔任廣州市副市長;2015年9月起擔任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6年9月,陳如桂主政中山,擔任中山市委書記。
陳如桂(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
2017年7月,陳如桂調(diào)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黨組書記;同年8月由代轉正,任深圳市長。
2021年4月,陳如桂卸任深圳市長、市委副書記,改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并于2022年1月當選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同年6月1日官宣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