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山東科技大學“休學大學生公交站行兇致1死6傷”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行兇者付某被判死刑。該事件中遇難女子的丈夫表示,行兇者付某當場表示要上訴。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4月19日,33歲的青島女子輝輝下班后坐上了一輛公交車回家。當車抵達山東科技大學(青島校區(qū))北公交站時,一名年輕男子拿著一把雙刃彈簧刀,對多名正在排隊上車的市民連續(xù)捅刺,隨后又沖上公交,繼續(xù)捅刺車內乘客。輝輝在下車逃離時不慎摔倒,被行兇者追上連捅八刀,當晚12時許被宣告死亡,事故中另有6人受傷。行兇者逃至附近一洗浴中心后被抓獲。
輝輝生前照片
此案于11月24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起訴書顯示,行兇者付某今年23歲,為山東科技大學2019級學生。經司法精神病醫(yī)學鑒定,付某系人格障礙,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付某因涉嫌盜竊罪于2021年1月起2次辦理休學,后要求復學,山東科技大學認為其不符合復學條件,建議其主動退學。付某對此心生不滿,蓄意報復學校,于是網購雙刃彈簧刀,預謀在學校周邊實施故意殺人行為。
起訴書中,青島市檢察院認為,付某為泄私憤在學校周邊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6人受傷,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于11月24日一審開庭審理后,于12月26日宣判。
12月26日晚,輝輝的丈夫葛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和家人參加了此案的宣判過程。在法庭上,法官宣讀了一審判決書。
審判此案的法庭
法院認為,付某為報復學校,持刀捅刺學校周邊無辜的學生、群眾,致1死6傷,犯罪動機卑劣,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付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付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葛某等人經濟損失48232.8元。
一審宣判后,遇難者李女士的丈夫葛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兇手當庭表示上訴,并稱不會賠償受害者家屬?!八廊皇遣徽J罪悔罪,態(tài)度傲慢。距離上次開庭見他,感覺他還長胖了些?!备鹣壬嬖V記者,庭上他還見到了兇手的父親,但雙方沒有交流,“從案發(fā)到現(xiàn)在,他們沒有一個人來給我們道過歉?!?/p>
葛先生稱,他和家人對此案的刑事判決結果感到滿意,但對民事賠償部分有異議,認為賠償金額太低,他們正在考慮是否提起上訴。
此前一審開庭時,兇手付某曾翻供此前認罪內容,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情節(jié),但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發(fā)現(xiàn)的證據顯示,兇手作案前還在手機上查閱過相關精神病怎么逃脫法律制裁的依據,強制醫(yī)療的錢是自己出還是國家承擔等內容。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付某在案發(fā)后未真誠認罪悔罪,相關情節(jié)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該辯護意見不成立,不予采納。付圣峰為報復學校,持刀捅刺學校周邊無辜的學生、群眾,致一死六傷,犯罪動機卑劣,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
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兇案發(fā)生后,曾有不少山科大學生發(fā)帖稱付某行兇前有給學校發(fā)過多次預告,但學校官方未及時向學生進行過預警。記者從一審判決書中注意到,付某在犯盜竊罪后需要學校出具諒解書時就說過威脅性的語言,在案發(fā)前其與學校溝通復學問題時也多次說過威脅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