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茶山鎮(zhèn)寒溪水村原黨工委書記羅錦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東莞市紀委監(jiān)委對東莞市茶山鎮(zhèn)寒溪水村原黨工委書記羅錦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錦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財物;目無法紀,帶頭大肆違法建設;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錦麟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羅錦麟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對涉嫌犯罪問題所涉財物依法予以追繳。
羅錦麟簡歷
羅錦麟,男,漢族,1981年11月出生,東莞茶山人,在職大專學歷,1999年12月參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東莞市茶山鎮(zhèn)寒溪水村黨支部委員,黨工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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