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和購房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支持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加大對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承租鄭州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其他租賃住房的,年度內可通過“鄭好辦”線上平臺或線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單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1.8萬元,雙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3.6萬元。
針對剛性住房需求,購買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金額為100萬元;僅購房人滿足貸款條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貸款金額為80萬元。連續(xù)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不再結合家庭繳存賬戶余額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