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但有一些駕駛人酒駕被處罰過還不吸取教訓,不知悔改、一錯再錯,再次飲酒駕車。近日,東莞交警東坑大隊就查獲了這么一個再次觸碰酒駕“高壓線”的男子。
連日來,東坑持續(xù)開展涉酒駕駛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2月12日晚,東莞交警東坑大隊在東坑鎮(zhèn)科技路設卡展開整治行動。20時46分許,執(zhí)勤人員攔截一輛粵D號牌轎車并對駕駛員李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5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李某交待,兩年前他曾因酒后駕駛被處罰,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年那次深刻的教訓也慢慢淡忘了,這次跟朋友吃飯喝酒后,依然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現(xiàn)在再次被查處后才想起來之前的疼,還是加倍的疼。
目前,李某因二次酒駕被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2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東坑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形都要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上路行駛前一定要緊繃“飲酒開車是違法、醉酒駕車是犯罪”這根弦,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切勿一時疏忽大意把自己置于違法犯罪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