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江西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布消息: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江萍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此人表面塑造“清官能吏”形象,實則是典型的“兩面人”,對中央重大決策陽奉陰違,大搞勞民傷財形式主義、家族式腐敗、“一霸手”,并指使他人違法獲取國家秘密。
此外,胡江萍曾任豐城市委書記。就在十幾天前,他的上一任——升為副市長又被降級的楊玉平官宣被查。
胡江萍 資料圖
胡江萍出生于1969年1月,江西高安人,從小學教師干起,2012年12月升任樟樹市(縣級市)市長,2016年7月改任豐城市委書記,2019年10月晉升宜春市副市長。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4月,胡江萍卸任豐城市委書記。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在離別之時,他發(fā)表了離任感言《在劍邑的芳華里幸福作別》。
其表示,自己在四個縣市工作過,豐城雖不是工作時間最長的地方,卻是傾注感情最多的地方?!霸谪S城工作的四年,大家一起拿出了洪荒之力、不負韶華、擔當作為,一點一滴都是那么的不凡。”
一年半后,即2021年10月,年僅52歲的胡江萍轉崗市人大,兩個月后被查。
江西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布的雙開通報顯示,胡江萍表面塑造“清官能吏”形象,實則是典型的“兩面人”——
罔顧組織三番五次教育挽救,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政績觀嚴重扭曲,背離新發(fā)展理念,對黨中央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脫貧攻堅等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濫權妄為,嚴重影響地方發(fā)展和民生改善;
居“官”自傲,把“一把手”當“一霸手”,大肆插手工程項目、操控人事安排,公權私用,嚴重污染所在地方政治生態(tài);
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漠視群眾利益,在棚改、教育等領域勞民傷財搞形式主義,肆無忌憚收受禮品禮金、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大搞官商勾連、利益輸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組織人事等方面謀取利益,家風敗壞,搞家族式腐敗,單獨或伙同親友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胡江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并指使他人違法獲取國家秘密,構成其他違法。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胡江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就在5月16日,另一任豐城市委書記、宜春市政府辦二級調研員楊玉平官宣落馬。
此人出生于1964年1月,2011年5月任豐城市委書記,2016年7月卸任。而繼任者,正是胡江萍。
楊玉平2016年10月升任宜春市副市長。次月,豐城發(fā)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發(fā)生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
其因違規(guī)干預、越權批準設立豐城鼎力建材公司攪拌站,對事故的發(fā)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楊玉平被撤職、降級,直至4年后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