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消息,“為什么我創(chuàng)造的知識成果得不到尊重?”
因100多篇論文被知網擅自收錄,89歲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趙德馨產生了這樣的疑問。
近日,趙德馨訴知網獲賠70多萬一事被媒體曝光,隨即引發(fā)網友關注與討論。
12月10日晚,知網方面發(fā)布說明,“向趙德馨教授表示誠摯的歉意”,并稱將全面檢查在互聯(lián)網業(yè)態(tài)下的著作權保護與使用授權方式,認真分析著作權授權鏈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不足和瑕疵漏洞,虛心聽取法律界專家、學者和出版機構的意見與建議,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與學術期刊編輯出版單位一道正視問題、解決問題。
對此,趙德馨也向媒體回應,知網態(tài)度是可以的,但更應拿出整改措施。
《說明》截圖
作為知識資源平臺,知網收錄了海量期刊論文、碩博學位論文、會議論文、學科課程、圖書等資源,也成為學者、高校師生進行研究時必備的工具。當然,用戶使用這些資源,需要支付一定費用。
知網截圖
可趙德馨訴知網侵權案卻明確顯示,論文作者此前未被告知其作品會在知網上被下載、閱讀。
不少網友好奇,既然論文作者對此并不知情,“知網憑什么收錢”,“收到的錢給作者了嗎”?
“知網憑什么收錢”
我們還是先從知網是如何提供知識服務說起。
提到知網,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兩個字——論文。在公眾認知中,知網知識資源齊全、服務功能強大,其收錄的海量文獻數(shù)據,更是成為了論文寫作的“必需品”。
從本科生階段開始,學生要撰寫課程或學位論文、做文獻綜述,均需要閱讀大量相關主題論文。而在知網瀏覽、下載論文,則是收集資料過程中繞不開的一環(huán)。
不過,絕大多數(shù)高校師生對知網“收費下載論文”一事,感覺并不明顯。這倒不是知網未對他們收費,而是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知網交了包庫訂購費。
也因此,幾年前,面對不斷上漲的續(xù)訂費用,有高校一度宣布停用知網。
2016年,武漢理工大學“由于續(xù)訂價格漲價離譜”宣布停用知網。同年,北京大學官網上也貼出了知網將停用的通知,理由是“數(shù)據庫商漲價過高”。
正是在那時,有媒體直指知網“帶有極強的壟斷性”。
但知網是如何拿到如此多期刊論文數(shù)據的?有媒體指出,大學、期刊想獲取相關資源,就必須交出作者的授權。碩士、博士畢業(yè)生在提交論文時,一般也會被校方要求簽訂《關于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把論文授權給知網。學者向期刊投稿時,很多時候也被要求授權知網使用。
這些論文數(shù)據當然也就成為了知網獲利的基礎。
知網計費標準截圖
“缺乏合同依據”的“授權”
此處就出現(xiàn)了趙德馨訴知網案中雙方的爭議焦點——作者“被同意”交出的授權,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知網近日也就此事向媒體表示,知網正常是與學校和期刊編輯部合作的,不與作者直接對接。
一般來說,論文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時,期刊的協(xié)議書或投稿須知中會注明,稿件采用后將編入知網數(shù)據庫等表述。因此,知網方面認為,協(xié)議書、投稿須知等證據可證明其使用涉案作品獲得了趙德馨的許可。
但在法院看來,這樣的做法“缺乏合同依據”。
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收錄的多篇相關案件判決書來看,法院認為,學術期刊的投稿須知或沒有作者簽字確認的線上協(xié)議等,不能視為其與趙德馨達成了關于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許可使用合同。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總干事張洪波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信息網絡傳播權是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而產生的??杉幢闳绱?,相關保護條例也已施行了十余年。
記者注意到,2006年7月施行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即明確規(guī)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給作者的錢“實在太少了”
張洪波認為,在趙德馨訴知網案中,知網既沒有獲得論文作者的有效授權,也“未向論文作者支付合理報酬”。而這也并非孤例。
據張洪波了解,知網一般會向合作期刊支付一定費用?!斑@其中包含兩塊,一部分是因為期刊提供了數(shù)字資源,另一部分就是給作者的費用。但相較于知網獲利金額,這實在太少了?!?/p>
“為數(shù)不少的期刊,尤其是很多學術期刊,知網真正支付給作者的費用并不高。有些期刊一年只能拿到兩三千塊錢。如果分攤給這一年該期刊的全部作者,這么少的錢怎么分?”張洪波覺得,這樣的金額完全不足以認定是“知網支付的版權費用”。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的2020年年度報告截圖
根據同方股份(5.600, -0.05, -0.88%)有限公司公開的2020年年度報告,同方知網當年主營業(yè)務收入超11億元,凈利潤超1.9億元,毛利率達到53.93%。
“借雞生蛋”的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學者、業(yè)內人士、高校師生在內的多位受訪者向記者表示,很多人并非不知道“知網獲取論文數(shù)據”的法律漏洞,但絕大多數(shù)論文作者更看重論文在學界的認可度,而這需要作品廣泛地傳播。因此,很多人都不會“計較”知網的這種做法。
此外,有報道顯示,趙德馨訴知網勝訴后,知網隨即將其論文全部下架并不再收錄。有評論指出,知網“輸了官司就意氣用事”,搞成了“店大欺客”。
這樣的情況其實加劇了知網的“壟斷程度”——更多論文上傳到知網,更多人到知網付費下載論文。
在知網獲利的同時,大量論文作者卻因在投稿過程中“被同意”,而未獲得應得的合理報酬。同時,眾多期刊也因此被裹挾其中,逐漸成為弱勢的一方。難怪有媒體稱之為“借雞生蛋”的生意。
我們也應看到,趙德馨訴知網獲得賠償并不是終點。如何保證知識服務平臺能夠促進研究良性發(fā)展、真正維護原創(chuàng)者權益……這些已經暴露出的問題需要得到更好地解決。
“知網這一類知識服務平臺能夠發(fā)展這么大規(guī)模,說明市場是有需求的,但其中確實存在不規(guī)范的情況?!睆埡椴ㄕf,他也希望知識服務平臺能夠發(fā)展壯大,但應在多方共治的前提下規(guī)范有序地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