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學法減分”的前提是“學法”,然后才是“減分”,核心問題在于體現(xiàn)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據(j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披露,按照公安部總體部署,自2021年3月30日起,北京市將實施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改革措施,也就是通稱的“學法減分”。
鑒于疫情防控特殊情況,北京市目前暫時只開通網(wǎng)上學習考試減分途徑,完成網(wǎng)上學習且考試合格的,一次可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減免6分。
通過“學法減分”,當事人不僅學習了道路交通法規(guī),提升了交通守法意識,同時也能充分發(fā)揮教育引導、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對廣大駕駛人、對全社會來說,都是好事。正因如此,北京此次推出的新政在輿論場內廣受好評。
一者,此舉十分“人性化”,符合眾多駕駛人的現(xiàn)實情況,也體現(xiàn)了交管部門柔性治理的思路。
生活中,很多駕駛人違法被扣分,并非完全屬于個人主觀故意,如視線受影響、未注意警示標牌或警示標牌不明顯等,類似情況很普遍,也沒有產(chǎn)生嚴重的社會后果。若扣分之后沒有“補救辦法”,也容易讓很多駕駛人焦慮,反而不利于其放松心態(tài)、從容駕駛。適時開通“學法減分”的順暢渠道,確實很體貼,也很方便。
再者,集中、強化教育,也有助于駕駛人更深入地理解、掌握交通法規(guī),進而進入人的意識層面,提高面對交通狀況時的應急反應能力。
在此之前,很多人學習交通法規(guī),都會指向并作用于行動記憶,這既是一種帶著目的減分的權宜之計,更是一種大眾化的繼續(xù)教育。
畢竟,很多人在拿到駕照之后,再也沒有機會和動力認真學習交通知識。有了這樣的渠道,久而久之,也會形成持續(xù)學習、強化記憶的良性循環(huán),潛移默化,春雨潤物,最終對交通參與產(chǎn)生積極影響。
當然也有人擔心,交通違法行為畢竟是違法,如果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減分,會不會有損法律的嚴肅性?另外,這樣做會不會縱容少數(shù)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這樣的擔心不無道理,但也不必過慮。
“學法減分”的前提是“學法”,然后才是“減分”。這里邊的核心問題在于體現(xiàn)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這是一種疏導,但絕非縱容,也符合“處罰不是目的”的治理理念。即便有人試圖“鉆空子”,也因為有嚴格的學習制度設計,很難得償所愿。
況且,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參與“學法減分”,過去交通違法次數(shù)較多和性質嚴重的被排除在外。譬如,在本記分周期和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有過兩次以上滿分記錄的;最近三個記分周期,有過交通肇事逃逸、酒駕和偽造號牌等情形的,都不能參與。
說到底,治理交通違法當然需要必要的處罰以警示駕駛人,但同樣也需要正向激勵,教育轉化,通過“治未病”,減少乃至避免交通違法行為的發(fā)生。從這個意義上講,“學法減分”不失為當下交通管理理念的創(chuàng)新之舉,體現(xiàn)了改革、服務與科學的思維。
任君(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