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陜西西安藥王洞道路上一輛車被貼了不少催繳單,經(jīng)核實,該車欠費已2年多,共732筆累計55033元。車主稱車已報廢,本打算當廢鐵賣一直沒空。西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wù)中心巡查人員表示,不管車是否報廢,占了停車位就要正常收費。
涉事微型面包車新車價格通常也不高,可這輛報廢車卻背負了超5.5萬元的停車費,這也成了輿論聚焦的“點”,其中,覺得“該加罰”的聲音占了多數(shù)。這也耐人尋味:每次出現(xiàn)“天價停車費”之類爆料,網(wǎng)上幾乎都是一邊倒譴責,可這次卻多認為“引起舒適”。
究其原因,5.5萬元停車費看似“天價”,卻是按正常收費標準收的,倒是涉事車主整年把車停在收費車位上,也算是“心挺大”。畢竟,有沒有空賣報廢車是車主私事,把報廢車停在公共收費車位上2年多,無論如何都難改其占用公共資源之實。而且,現(xiàn)實中這種情況也不鮮見,在停車位緊缺背景下,這既是城市治理痛點,也不受公眾待見。
“僵尸車”長期占用公共停車位,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報廢要花更多錢、車輛有罰款沒交、拖車拖走僵尸車的費用和報廢補貼持平等,甚至還有車主拿報廢車當小倉庫——直接把物品堆放外面會被清理,但放在車內(nèi)就沒人動。正因如此,很多人覺得對其收費合情合理,認為這是對某些不負責任車主的震懾。
當然,對“僵尸車”征收停車費,目的不能是收費本身,而應(yīng)在于讓公共停車位發(fā)揮其公共價值,讓其流動起來惠及車主、得到高效利用。這對停車管理單位也不乏提醒價值:在發(fā)現(xiàn)公共停車位上出現(xiàn)“僵尸車”時,宜及時聯(lián)系交通部門,查詢車主信息、通知車主帶車輛離開停車位,不能讓它“一占到底”。
無論如何,公共停車位不是報廢車的“久留之地”,一停停兩年,就該有代價。
馬滌明(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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