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據(jù)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恒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受賄、違法發(fā)放貸款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蔡國華出生于1965年4月,山東陽信人,在職研究生,工學博士,曾在共青團系統(tǒng)工作,擔任過共青團陽信縣委副書記,共青團濱州市委書記。2003年離開共青團系統(tǒng),轉任沾化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之后,蔡國華歷任沾化縣長、縣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煙臺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國資委黨委書記等職,直至2013年底接任恒豐銀行董事長。
資料圖
據(jù)恒豐銀行官網(wǎng):恒豐銀行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之一,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煙臺住房儲蓄銀行??偛吭O在山東濟南。2019年完成市場化改革股改建賬,成為中央?yún)R金公司控股的商業(yè)銀行。
但在2019年市場化改革之前,恒豐銀行的大股東是煙臺國資委控股企業(yè)。因此,出任恒豐銀行董事長之前,以煙臺市委常委、副市長身份兼任市國資委黨委書記的蔡國華,是恒豐銀行的上級領導。
不過,這位上級領導出任恒豐銀行一把手之后,恒豐銀行被指陷入“內訌”,2014年至2017年間多次被曝出高管分錢、違規(guī)股權運作等問題。2017年11月,蔡國華被宣布調查。
光明網(wǎng)曾在2019年12月發(fā)布評論員文章稱,恒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平均每天報銷花費40萬元。因此,有媒體稱蔡國華為“最狠董事長”。
此前,2019年12月26日,蔡國華的前任、恒豐銀行原董事長姜喜運因犯貪污罪、受賄罪、違規(guī)出具金融票證罪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等四宗罪,被判處死緩、終身監(jiān)禁。姜喜運是第二個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的銀行董事長,在其之前,內蒙古銀行原董事長楊成林于2018年12月,被判處死緩、終身監(jiān)禁。
據(jù)公開簡歷,姜喜運生于1949年11月,曾任恒豐銀行行長、黨組書記,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2013年12月卸任,2014年10月被宣布調查。
姜喜運(資料圖)
姜喜運2013年底卸任恒豐銀行董事長職務后,接任者就是蔡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