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東莞市住建局發(fā)布《關于調整東莞市租賃補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租賃補貼標準計算參數(shù)中的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由原來的15元/平方米調整為18元/平方米,并限定補貼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
新標準的實施將惠及符合廉租房、經適房條件的戶籍家庭。按照新的租賃補貼標準,一個符合廉租房條件的3人家庭,每月可領取的補貼額度為918元,比原來增長約21%。
去年,東莞租賃補貼計算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市場平均租金由原來的10元/平方米調整為15元/平方米。
今年調整后,以申請廉租房條件的家庭為例,在沒有自有住房的前提下,一個符合廉租房條件的3人家庭,調增前補貼上限756元/月,調整后可獲得918元/月。此外,4人家庭、5人家庭,每月可領取補貼最高額度為1020元/月。
值得注意的是,租賃補貼合同的租賃期限在2020年10月1日(含2020年10月1日)之后開始執(zhí)行的保障對象按新標準進行補貼。租賃補貼合同的租賃期限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開始執(zhí)行、正在領取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在合同有效期內仍按照舊標準進行補貼,不作調整。
東莞租賃補貼如何計算?
計算公式
發(fā)放金額上限=(保障人數(shù)×18平方米-自有住房面積)×(市場平均租金-保障房租金)
(限定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即4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只能按60平方米進行補貼。)
計算參數(shù)
調整前市場平均租金為15元/平方米,調整后市場平均租金為18元/平方米,符合廉租房條件的保障房租金為1元/平方米、符合經適房條件的保障房租金為3.69元/平方米,保障人數(shù)為1人的按1.5人計算、保障人數(shù)為2人的按2.5人計算、保障人數(shù)為3人及以上的按實際人數(shù)計算。
(計算后的補貼上限按四舍五入的原則進行補貼。)
記者 付碧強